我场始建于1854年,至今已有164年之久。场部住址位于东方市八所镇新街。1955年收归国有,是海南省三大盐业生产基地之一,隶属于海南省盐业集团旗下的子公司。
全场总面积8364亩,有七个分场,分布在东方市几十公里的沿海线上。分别为:墩头分场、马岭分场、面前海分场、大洛分场、八所分场、新村分场、感城分场,其中八所分场部分被国家征用,大洛分场改为海水养殖基地,同时还有精制盐厂、运销科、生产科、质检中心、采购部、劳工科、办公室、财务科各科室。全场现有在册职工335人。
我场是国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,年均生产原盐3万吨,一直是海南、广东省的主要食盐生产基地之一。由于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,一直以来,经过几代制盐工人的积极探索和积累,形成了整套高产、优质的食盐生产工艺,所有原盐色泽洁白、颗粒均匀、口感甘纯,而誉满省内外。多年来,取得部、省级优质产品称号。产品一直供不应求,长期以来受到国内外顾客的青睐。